研究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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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学年交通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日期:2023-10-12 点击数: 来源: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及《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要求,为做好 2023年交通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具体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额度

(一)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基础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的除外)。

(二)符合要求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研究生可参加2023年度学业奖学金的评选。

经档案审查后,具备参评资格,符合条件的博士生均可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根据学校下拨的40%比例执行,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二、评选条件

硕士一年级: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

(五)评定按照本硕博贯通式培养研究生、免试推荐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入学考试上线生、调剂生的优先顺序依次进行,按照研究生入学时的录取总成绩排名确定。

硕士二、三年级: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

(五)以加权平均成绩为基准,兼顾综合素质加分,公式为:

 加权平均分=0.8åAi1*Ci/n+0.2(思想品德)+(加分)

其中:Ai1——i门必修课实得学分数

Ai2——i门必修课计划学分数

Ci——i门必修课的考试成绩(考查课按优:90分记,良:80分记,中:70分记,及格:60分记,不及格:0分记)

(成绩分数限研究生二年级核算)

第六条 研究生须为学术成果的第一完成人或除导师以外第一完成人(如有并列第一,该成果仅为唯一使用)。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须为吉林大学。成果截止时间为9月30日,在学期间参与评选学业奖学金的学术成果,仅可以使用一次,各项评价指标计分标准如下:

1)学术论文:

在经科技处认定的A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00分;

在经科技处认定的B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0分;

在经科技处认定的C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60分;

在经科技处认定的D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20分;

在经科技处认定的E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0分;

在中科院分区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以及《中国公路学报》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20分;

EI核心源期刊论文:10分;

EI检索国际会议论文:5分;

ISTP检索论文:2分。

注:①论文分区以论文发表年度为准,同一学术业绩成果如果有分类重叠,以最高一档计算。

②论文认定以正式出版日期为准。

③代表性成果中开源期刊论文不超过2篇,其中同一期刊至多允许1,预警期刊论文不超过1篇。

2)专著: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50分。

3)专利:

国家发明专利成果转化100万元及以上:160分;

国家发明专利成果转化50万元及以上:120分;

获授权的国际发明专利(PCT):40分;

获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20分;

获授权的国家实用新型专利:2分。

注:成果转化需与实际使用方(不含技术转移机构等)签署成果转化合同,合同中应包含专利名称或专利号,实际到学校账面金额及付款单位应与合同一致,且达到50万元及以上。

4)软件著作权:获授权的软件著作权2分。

5)竞赛获奖:

国际级竞赛特等奖:120分;

国际级竞赛一等奖:60分;

国际级竞赛二等奖:50分;

国家级竞赛特等奖:60分;

国家级竞赛一等奖:40分;

国家级竞赛二等奖:30分。

注:国际级和国家级竞赛是指由国际教育组织和教育部及各部委以文件形式下达,且由研究生院认定或组织实施的各项竞赛,具体竞赛目录见下表;同一竞赛成果中,参与成员按以下标准赋分:仅一名成员,赋分为总分的100%;两名成员,第一、第二名赋分为总分的60%40%;三名成员,第一、第二、第三名赋分为总分的50%30%20%。如超过三名成员,第四名成员(含)后不记分。

序号

竞赛项目名称

1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2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3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4

中国大学生电动方程式汽车大赛

5

中国大学生方程式汽车大赛

6

中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7

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8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9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10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11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12

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

13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14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15

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6)科研获奖:

国家级奖励:200分;省部级一等奖:80分;省部级二等奖:50分。

注:科研获奖排名以学校认可的有效排名为准。同一科研成果中,参与成员按以下标准赋分:仅一名成员,赋分为总分的100%;两名成员,第一、第二名赋分为总分的60%40%;三名成员,第一、第二、第三名赋分为总分的50%30%20%。如超过三名成员,第四名成员(含)后不记分。

7)荣誉称号及学生工作任职:

分值

备注

荣誉称号

国家级

10

不叠加,取最高分(不包括奖学金类、优秀论文奖类、科技成果奖类、刊物编辑类)

省级

3

市级

2

校级

1

工作任职

研究生会主席/研究生会副主席/

团委副书记/党支部书记/

研究生会部长/班长

2

不叠加,取最高分

党支部委员/团支部书记/副班长

1

备注:同一成果,同一性质加分不重复,且在同一奖学金不同学年评定中仅使用一次 工作任职加分需任职时间满一年。

三、出现以下情况的研究生取消评选资格:

1、出现论文抄袭、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2、引起火灾或违章用火用电造成不良后果者;

3、引起治安案件或违反治安管理条理造成不良后果者;

4、违反考试纪律者;

5、包括选修课在内的课程出现成绩不合格者;

6、保留学籍的;

7、未如期缴纳学费及住宿费者。

8、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本学年内所有评奖评优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

9、对于无故不参加学校学院相关活动的,缺席一次减2分(累计且无上限)。

四、评选名额

学校将硕士学业奖学金名额以年级单位为核拨,学院以年级名额/总人数*系(专业)人数进行分配。各系(专业)具体名额由两部分组成:①取各系(专业)小数点前整数为确定名额。②年级名额确定后,剩余名额以小数点后数值大小为序,依次附额,至名额全部分配为止;如各专业出现小数点后数值相同情况,由涉及专业的排名靠后同学参加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公开答辩,择优确定待定名额。各系(专业)当年度核算名额小数点后数值累计到下年度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累计数值在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有效


交通学院2023年度硕士学业奖学金分配名额

2021

载运

交管

信控

道桥

总人数

人数

23

18

24

17

86

计算值

9.2

7.2

9.6

6.8

33.2

2022年累计

-0.2

+0.2

+0.6

-0.2


2023数值

9

7.4

10.2

6.6


名额

9

7

10

6+1

33

2022

载运

交管

信控

道桥

总人数

人数

30

20

24

16

90

计算值

12

8

9.6

6.4

36

2022年累计



-0.4

+0.4


2023数值



9.2

6.8


名额

12

8

9

6+1

36

2023年累计



+0.2

-0.2


2023

载运

交管

信控

道桥

总人数

人数

26

19

22

17

84

计算值

10.4

7.6

8.8

6.8

33.6

名额

10

7+1

8+1

6+1

34

2023年累计

+0.4

-0.4

-0.2

-0.2


注:学业奖学金评比额度为研究生总数40%

五、评审程序

按照“学生申请、导师推荐、系级审查确认、学院评审、学校审核确定”的程序进行。

(一)10月16日前,研究生向所在系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小组提出申请,系审查确认并严格评审后按照学院各年级核算人数等额报送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二)经过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在学院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和备案。

10月23日前,经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研究生,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yjs.jlu.edu.cn/),在申请“学业奖学金”模块中进行网上申请。

(四)经过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





吉林大学交通学院

20231012





交通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任:李善兴 李世武

副主任:周志强 李志慧

员:谭国金 孙文财 丁同强

王浩松 研究生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