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吉林大学交通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日期:2020-10-28 点击数: 来源:

吉林大学交通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一、参评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基础学制内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本)硕博贯通式培养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

二、条件及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对于学术型研究生,评审标准应偏重考察其科研创新能力同时必须具有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评审标准应偏重考察其专业实践能力同时必须具有体现实践能力的科研或应用成果,对学术成果的评价要打破简单量化评价方式,破除“五唯”评价的相关要求,以质量、贡献、影响为导向,完善优化评价体系,成果要以质量为先,兼顾数量,成果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当前学历期间已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如本次为再次申请国家奖学金,其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参评:

违反国家法律及校规校纪,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违反考试纪律;违反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无特殊情况开学二周后仍欠缴学费(宿费)、违章用火用电、受到其它纪律处分;课程出现不及格以及开题报告、论文中期检查第一次未通过等情况。

三、评定细则

1. 评选办法

博士按学院总体评审,择优推荐1人;硕士评选办法如下:

1)个人提出申请;

2)学院对各系下发指标,每系最多推荐4人,各系成立评审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3)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召开评审会,按照各系推荐指标,在全院内择优推荐4人。

   2. 具体加分规则如下:

分值

备注

论文

(第一作者或除导师外第一作者)

SCI检索论文(1区)

24

第一单位为吉林大学交通学院,EI期刊仅限于发表在我校科学技术处认可的EI核心源刊论文,影响因子为0的SCI论文不予认可。

SCI检索论文(2区)

18

SCI检索论文(3区)

12

SCI检索论文(4区)

8

SSCI检索论文

8

EI检索论文

4

北大核心期刊见刊或CNKI检索

2

专利

(第一作者或除导师外第一作者)

PCT(授权)

20

第一单位为吉林大学

发明专利(授权)

8

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最多3项)

2

外观设计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登记(两者合计最多3项)

1

参加学术会议

(第一作者或除导师外第一作者)

国外举办专业相关国际学术会议

2

论文有学术会议录用的正式通知以及获准在该学术会议做口头报告或墙报(需要参会证明:车票及照片等)。

国内举办专业相关学术会议

1

科技奖励

(有效名次)

国家级

30

不叠加,取最高分(一等奖满分,二等奖70%)科技奖励,以科技处界定为准。

省部级

10

获得荣誉称号

国家级

10

不叠加,取最高分(不包括奖学金类、优秀论文奖类、科技成果奖类、刊物编辑类)

省级

3

市级

2

校级

1

校、院

研究生干部

校研究生会主席

3

不叠加,取最高分

院研究生会主席/院研究生会副主席/团委副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研究生会部长/研究生助管

2

班长/班级团支部书记/班级副班长

1

竞赛获奖

国家级

3

不叠加,取最高分(一等奖满分,二等奖70%,三等奖30%)。

省级

2

校级

1

备注:1.同一成果,同一性质加分不重复,且在同一奖学金不同学年评定中仅使用一次。2.有异议处以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认定为准。3.上述成果均需查验原件并提供纸质证明材料。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吉林大学交通学院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