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吉林大学第三十六届研究生“精英杯”学术成果大奖赛—科研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5-27 点击数: 来源: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全体研究生同学:

吉林大学研究生“精英杯”学术成果大奖赛是我校科研育人的重要平台,旨在活跃研究生学术气氛,促进良好学风建设,提高研究生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及创新能力。为做好第三十六届研究生“精英杯”学术成果大奖赛—研究生科研之星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吉林大学研究生科研之星”10名、“吉林大学研究生科研之星”提名奖10名,颁发获奖证书、奖学金。

“吉林大学研究生科研之星”获得者一次性奖励奖学金1万元,“吉林大学研究生科研之星”获得者一次性奖励奖学金提名奖5000元。

二、评选原则

遵循“奖励优秀、鼓励创新、宁缺毋滥”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进行评选。

三、申报条件

在我校接受学历教育的在籍研究生均可申报,具体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校荣校,积极参加集体和社会公益活动;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2021年度,以第一作者或除导师外第一作者身份、吉林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公开发表(出版)的具有较强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代表性的学术成果(限一篇)。

四、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本人经指导教师同意后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PDF格式《吉林大学研究生科研之星申报审批表》

2.PDF格式代表作品

3.WORD格式代表作品在理论、实践、方法等方面的创新点及其意义,以及学术水平的综合说明(不超过1500字,可插图、表)。

五、工作安排

1.53016时前,研究生按申报要求准备个人材料,并向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完成申报;

2.6716时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材料审核、组织专家评选并公示、研究确定向学校推荐人选;

3.61516时前,学校组织评审答辩、确定获奖人选并进行公示;

4.学校择时进行表彰。

六、工作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严格按照《研究生“精英杯”学术成果大奖赛——研究生科研之星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055号)和通知要求进行初审、推荐。每单位最多推荐2人,有“双一流”学科的单位最多推荐3人。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确定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压缩后发送至wangtl@jlu.edu.cn(邮件名和文件名请命名为:培养单位+学号+姓名)。

3.根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中的有关规定,未结清有关欠款的同学,无申报资格。

4.联系人:王天立  电话:13756551164

附件:《吉林大学研究生科研之星申报审批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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