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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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加强学校春季预防火灾突发事故的紧急通知

日期:2017-03-10 点击数: 来源:


校内各单位:

  3月31日10时04分,吉林省长春市会展大街金源大市场家居城发生火灾,12时20分火被控制, 2层局部过火,3层全部过火,过火面积约500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这次火灾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已经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深刻吸取此次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微杜渐,现结合我校2016年春季防火工作部署,就做好火灾预防工作再作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春季防火工作。目前已进入春季,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加,火灾事故隐患增多,防控难度加大,消防安全形势非常严峻。校内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火灾的严重危害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针对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和春季防火工作特点,进一步加强火灾预防工作,认真部署,周密安排,切实贯彻落实《2016年吉林大学春季防火工作方案》的要求,坚决防止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各单位要深刻吸取金源大市场火灾事故教训,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一是重点清查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是否到位;二是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动火、动电作业是否履行审批程序,作业场所监管监控是否到位;三是校内使用明火的各类餐厅、个体经商网点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措施是否到位。各单位要认真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造册登记,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整改责任,排查做到不流于形式、不留死角。要明确工作分工,责任落实到人。

  三、校内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一是在春季防火期间,要严格动火、动电作业审批,加强动火、动电作业管理,切实采取防范措施,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二是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的防范和管控,加强日常检查、巡查,及时发现消除各类火灾隐患,确保安全;三是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和违法违规行为,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学校消防监督部门和各业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

  四、大力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各单位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消防法》《吉林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消防安全知识。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演练活动;加强以防火灭火常识、初期火灾扑救、安全疏散和自救逃生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和宣传教育;加大防火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全校师生员工防火安全意识。

                          

                              吉林大学消防安全委员会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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