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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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净加减分实施办法

日期:2020-09-25 点击数: 来源:

一、加分项目

(一)参加大型活动


1.参加学院交通文化节晚会演出人员,每人加0.03分;


2.参加学校运动会大型舞蹈演出人员,每人加0.06分;


3.参加学校运动会体操、太极拳演出人员,每人加0.03分;


4.参加学校运动会三路长拳演出人员,每人加0.03分;


5.参加学校运动会方队人员,每人加0.03分;


6.参加校运动会比赛运动员成绩取得前8名学生,每人加0.06分。排名越靠前,加分随名次递增0.03分;


7.参加校先锋论坛辩论赛辩论队成员,每人加0.03分;


8.参加校院系杯足球赛、篮球赛成员,每人加0.03分;


9.学院寒暑假“五个一”活动,获奖同学每人加0.03分。


说明:学院常规活动及坐场活动均不加分。


(二)参加学术竞赛


1.参加各类竞赛并获奖者:获得国家级竞赛一等奖加0.5分,二等奖加0.3分,三等奖加0.2分;获得省级竞赛一等奖加0.3分,二等奖加0.2分,三等奖加0.1分;获得校级竞赛获得一等奖加0.2分;二等奖加0.1分;三等奖加0.05分;


2.发表学术论文作者为前两名、申请专利发明人为前五名,每项加0.2分;参加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项目负责人加0.2分,项目参加人加0.1分。


说明:参加多科竞赛不同项目、不同题目论文发表累计加分;同一理论成果多处录用取最高分,其他录用成果每次加0.01分;所有获奖项目及成果需提供证明、证书或刊物原件,由奖学金评议小组初审。


(三)荣获荣誉称号


1.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获奖同学加0.7分;获得省市级荣誉称号,获奖同学加0.5分;


2.获得校优秀学生干部、校优秀团干部、校优秀学生称号,获奖同学每人加0.3分;获得校优秀团员、院优秀学生干部、院优秀学生称号,获奖同学每人加0.1分;


3.获得“学习状元”称号同学每人加0.1分,获得“学习标兵”称号同学每人加0.05分;


4.获得校优秀团支部荣誉称号,班级同学每人加0.02分。


说明:以上各项荣誉称号按当年度最高得分加分一次。


(四)参加社会工作


1.院学生党支部副书记,每人加0.5,支部委员加0.3


2.院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长,每人加0.5分;


3.院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各部副部长,每人加0.3分;


4.院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各部部员,每人加0.1分;


5.班长、团支书,每人加分0.4分;副班长,每人加0.3分;班级其他班委,每人加0.1分;寝室长,每人加0.05分。


说明:担任学生干部工作必须满一年方可加相应分数,若同时兼任多个职务,取最高项目加分,不累计。


(五)其他


1.通过外语六级考试加0.03分,每人只在通过学年内加分一次。


2.其他项目加分情况,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情况研究确定。


说明:所有加分项目累计不超过1分。


二、减分项目


1.不经请假夜不归寝一经查出累计三次减0.1


2.无故旷课累计10学时一经查出减0.1


3.违章用电一经查出减0.1


4.缺席学院统一安排的大型活动累计三次减0.1


5.学院通报批评处分减0.1分;


6.警告处分减0.3分;


7.严重警告处分减0.5分;


8.记过处分减0.8分;


9.留校察看处分减1分。


说明:所有减分项目累计不设上限。




吉林大学交通学院


202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