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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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学院2019级本科生考核转专业(类)试点专业(类)考核实施细则

日期:2020-05-12 点击数: 来源:

根据学校《关于吉林大学2019级本科生考核转专业(类)工作的通知》和《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校发〔2018〕610号)的有关精神,现将2019级本科生考核转专业(类)试点专业(类)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公布计划、统一调控,尊重个性、双向选择,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要求,确保转专业接收生源质量。

二、组织机构

成立交通学院2019级本科生考核转专业(类)试点专业(类)考核工作小组,由李世武院长任组长,宫亚峰副院长任副组长,负责考核录取工作。成立交通学院2019级本科生考核转专业(类)试点专业(类)考核监督小组,由王小东书记任组长,周志强副书记任副组长,负责考核监督工作。小组成员分别如下:

(一)工作小组

 长: 李世武

副组长: 宫亚峰

 员: 杨庆芳  孙文财  刘华胜  林赐云  吴春利  

(二)监督小组

 长: 王小东

副组长: 周志强

 员:      李志慧    梁春雨   曹阳  

三、考核内容

在本年度的转专业试点类专业(类)考核中,学院考核的试点类专业(类)为:交通运输类,试点类专业(类)考核采用“面试考核”的形式进行考核,考核包括以下内容:

   主要考核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素质能力、外语水平、口语能力等

考核采取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有序评定学院按照接收计划和最终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人选。

四、考核安排

试点类转专业(类)考生需携带学生证和第一学期成绩单。

时间:待学生返校后确定

地点:吉林大学南岭校区交通学院(原继续教育学院)315会议室

、其他事宜

1.学院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考核结果无疑义上报教务处

2.参加转专业(类)试点专业(类)考核的学生和参与转专业(类)工作的相关人员必须遵守纪律,一经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吉林大学交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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