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吉林大学2019级本科生考核转专业(类)工作的通知》和《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校发〔2018〕610号)的有关精神,现将2019级本科生考核转专业(类)试点专业(类)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公布计划、统一调控,尊重个性、双向选择,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要求,确保转专业的接收生源质量。
二、组织机构
成立交通学院2019级本科生考核转专业(类)试点专业(类)考核工作小组,由李世武院长任组长,宫亚峰副院长任副组长,负责考核录取工作。成立交通学院2019级本科生考核转专业(类)试点专业(类)考核监督小组,由王小东书记任组长,周志强副书记任副组长,负责考核监督工作。小组成员分别如下:
(一)工作小组
组 长: 李世武
副组长: 宫亚峰
成 员: 杨庆芳 孙文财 刘华胜 林赐云 吴春利
(二)监督小组
组 长: 王小东
副组长: 周志强
成 员: 陈 熔 李志慧 梁春雨 曹阳
三、考核内容
在本年度的转专业试点类专业(类)考核中,学院考核的试点类专业(类)为:交通运输类,试点类专业(类)考核采用“面试考核”的形式进行考核,考核包括以下内容:
主要考核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素质能力、外语水平、口语能力等。
考核采取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有序评定,学院按照接收计划和最终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人选。
四、考核安排
试点类转专业(类)考生需携带学生证和第一学期成绩单。
时间:待学生返校后确定
地点:吉林大学南岭校区交通学院(原继续教育学院)315会议室
五、其他事宜
1.学院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考核结果无疑义上报教务处。
2.参加转专业(类)试点专业(类)考核的学生和参与转专业(类)工作的相关人员必须遵守纪律,一经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吉林大学交通学院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