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办法》、《吉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及《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吉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资格审查、学院考核小组考核,张召丽等15名本科生为我院2015级2016-201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张召丽 17150121
郭以勋 17150122
赵明威 17150124
裴莹莹 17150308
张 瑶 17150310
蒲晨璐 17150420
刘子健 17150439
曹云植 17150530
张新康 17150531
蔡昊初 17150621
李林洁 17150705
鲁俊男 17150725
杨青青 17150803
李 玮 17150934
李红霞 17151010
公示时间为2017年10月8日至2017年10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交通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书面材料进行申诉或举报。
联系人:韩 冰
电 话:0431-85094054
吉林大学交通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