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南岭校区保卫办公室于2015年-2016年度第一学期对交通学院学生公寓进行安全检查。在宿舍检查中,发现24名同学在宿舍使用电吹风、电饭锅、电热杯等违章电器,严重影响学生公寓安全。根据《吉林大学学生公寓用电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决定给予有关同学通报批评,并在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中予以扣分,名单公布如下:
特此通报!
吉林大学交通学院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