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吉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20〕249号)要求,交通学院将于近日由学院资助(奖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学院本科生资助(奖助)工作小组参加,开展国家奖学金初评答辩环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2023年10月7日(星期六)13:30-17:00
答辩顺序为:
2020级 13:30-14:30
2021级 14:30-15:30
2022级 15:30-17:00
二、评审地点
答辩室:吉林大学南岭校区交通馆241会议室
等候室:吉林大学南岭校区交通馆218会议室
三、答辩评委
交通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代表
交通学院本科生资助工作小组代表及学生代表(见附件1)
四、答辩要求
1.候场准备。参加答辩的同学需在规定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等候室签到,过时顺序自动顺延至本年级最后。
2.答辩时间。每人答辩时间3分钟,在2分30秒时工作人员按铃提醒,3分钟时工作人员叫停,停止答辩。
3.答辩内容及形式。参加答辩的同学需要提前准备答辩PPT并在规定时间发送到指定邮箱,答辩现场允许携带答辩稿件。
4.其他要求。参加答辩的同学着装得体,参加答辩时不允许携带电子设备,注意保持候场秩序。
5.评审规则。学院考察主要由学业成绩、创新实践、学生工作、答辩表现等多方面组成。
五、注意事项
1.答辩专业顺序确定。本次答辩将按照年级、专业开展答辩评选,按照班级顺序和名额分配确定答辩的各专业顺序为:
2020级:交通运输(汽车运用工程)专业、汽车服务工程专业,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物流工程专业,交通工程专业、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
2021级:交通运输(汽车运用工程)专业、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交通工程专业、物流工程专业、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汽车服务工程专业。
2022级:交通运输类专业。
2.资料提交。9月28日14:00前将《2022-2023学年吉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及佐证材料交到交通馆231室(佐证材料包含获奖证书复印件、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发表论文首页或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等),并将《2022-2023学年吉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PDF文档及佐证材料文档压缩包发送至邮箱jlujiaotong@163.com。
3.资料审查。9月28日14:00-17:00学院奖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料审查。
4.答辩资料提交。10月5日12:00前将答辩PPT发送至邮箱jlujiaotong@163.com。
5.文件命名格式要求。所有需要提交电子版的材料按照以下格式进行命名:
PDF:序号+年级+专业+姓名
PPT:序号+年级+专业+姓名
压缩包:国奖答辩+序号+年级+专业+姓名
邮件命名:同压缩包
吉林大学交通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