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吉林大学交通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按照学校《吉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科学遴选,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学院制定以下工作细则。
一、组织领导
1.工作小组
组 长:李世武
副组长:刘宏飞 夏立峰
成 员:林赐云 吴春利 郑雪莲 毛 佳 于萌萌 李依桐 尹艺潼 石东昇
2.监督小组
组 长:李善兴
副组长:周志强 宫亚峰
成 员:林 楠 李志慧 梁春雨 吴文静
二、推荐方式
推荐方式包括普通推荐、“直博生”推荐、“研究生支教团”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以普通推荐为主,其他方式为辅。
普通推荐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的遴选条件,从全体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择优选拔优秀学生进入硕士或博士阶段学习的推荐方式,是学校选拔推荐的主要方式。
“直博生”推荐是为深化我校研究生招生培养模式改革,健全和完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选拔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研究生支教团”推荐是指学校按照团中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从全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组建研究生支教团,择优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推荐方式。推荐名额由团中央单独下达,由校团委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参照本办法组织实施。
“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是指由教育部下达的专项推免计划,针对“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名额政策补偿的推荐方式。其推荐名额由教育部单独下达,直接指定推荐学生的专业方向和接收学校。
三、推荐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学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学精神、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风端正,无学业、学术、品行等方面严重失信行为。曾受过纪律处分的学生,推免工作开始前(日期以学校发布推免通知为准)处分已解除的,申报推免不受影响。
5.具备良好的体质健康水平。
四、成绩要求
综合成绩是由学生前三学年《培养方案》要求开设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的考核成绩和素质类项目(包括学生在校期间取得科研成果、参加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情况)加分成绩构成,要求全部成绩必须通过。
1.申请普通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的学生,要求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GPA)2.5及以上;申请“研究生支教团”推荐的学生,要求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GPA)2.3 及以上。
2.申请普通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的学生,允许曾有1门必修课程或限选课程不及格,但必须在当年推免工作开始前重修通过。申请“研究生支教团”推荐的学生,允许曾有 2门必修课程或限选课程不及格,但必须在当年推免工作开始前重修通过。
3.成绩排名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重修、加分的成绩不参与排名计算。经教务处批准的缓考、补考成绩,按第一次考试成绩计算排名。
4.校际交流学生的推免成绩必须经教务处进行相应学分认定,且应不少于《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总学分的95%,其课程门数按实际修读课程门数计算。
5.具备良好的外语能力和水平,校内必修外语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或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或托福 80 分及以上、雅思6.0及以上、日语N2及以上、俄语ТРКИ-2及以上)。
五、综合排名要求
1.综合排名由学业成绩和素质类项目加分组成。大学英语课程中仅英语II、III、IV 计入综合排名,军事教育、体育成绩不计入综合排名。综合排名相同的学生,按学业成绩高低排名。
2.全院所有应届毕业学生均须参加本专业的综合排名。普通专业的学生综合排名以本专业前25%的学生学业成绩为选拔线,在计算素质类项目加分后,综合成绩达到选拔线及以上的学生具备推免资格;“卓越人才教育计划”所在专业的学生综合排名以本专业前30%的学生学业成绩为线,在计算素质类项目加分后,综合成绩达到选拔线及以上的学生具备推免资格;“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的学生不受综合排名限制。
3.综合排名时如有不能被推荐(如违纪处分未被解除、自愿放弃等)的学生,学院不得将这部分学生剔除后重新排名,不得将未进入推荐范围的学生递补入围。
4.学院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支持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和各类竞赛、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
六、推荐程序
1.学院严格按照《吉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和素质类项目加分要求、范围,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及加分标准,报教务处备案并公示。
2.学院确定各专业参与推免综合排名的限选课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审核学院全体学生学业成绩。学院按照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及加分标准,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素质项目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审核认定学生的学术专长,确定加分分值,加分最高不超过0.4平均学分绩点(GPA)[体育竞赛体系加分最高不超过1.0平均学分绩点(GPA)],计算综合排名,在学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3.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生只能申报普通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其中一项,不可兼报。
4.学院依据学校下达推荐名额不低于120%,不高于150%的比例,确定申报普通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方式的人选,由学院工作小组组织专家组择优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名单上报学校。
5.学院推荐的人选名单经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审定后,将通过审定的拟推免学生名单在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对于有异议的学生,学院及相关部门要查明情况并公布处理结果。
七、其他
1.已被确定为推免生的学生,不允许参加研究生统考、就业或自行联系出国等,学校相关部门不为其出具相关材料或办理相关手续。
2.在毕业前学校对获准被推荐推免生进行最后的审核,凡出现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未达到良好,不能按期毕业或受到校规校纪处分毕业前仍未解除处分情况的,学校将自动取消其免试研究生资格。
3.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是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注册平台、信息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所有推免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信息公开、备案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4.本办法由学院教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交通学院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