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吉林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20〕250号)有关规定,经学生个人申请、资格审查、学院考核,研究提出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初评结果。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5日—9月30日
联系方式:0431-85094054
办公地点:吉林大学南岭校区交通馆231室
吉林大学交通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