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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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学院关于2024-2025学年吉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初评答辩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9-22 点击数: 来源:

按照吉林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吉 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20249号)要求,交通学院将于近日由学院资助(奖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学院本科生资助(奖助)工作小组参加,开展国家奖学金初评答辩环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2025922日(星期  13:30-16:30

答辩顺序为:

2022  13:30-14:30

2023  14:30-15:30

2024  15:30-16:30

二、评审地点

答辩室:吉林大学南岭校区交通馆241会议室

等候室:吉林大学南岭校区交通馆202会议室

三、答辩评委

交通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代表

交通学院本科生资助工作小组代表及学生代表(见附件1

四、答辩要求

1.候场准备。参加答辩的同学需在规定时间提前20分钟到达等候室签到,过时顺序自动顺延至本年级最后。

2.答辩时间。每人答辩时间3分钟,在230秒时工作人员按铃提醒,3分钟时工作人员叫停,停止答辩。

3.答辩内容及形式。参加答辩的同学需要提前准备答辩PPT并在规定时间提交到指定位置,答辩现场允许携带答辩稿件。

4.其他要求。参加答辩的同学着装得体,参加答辩时不允许携带电子设备,注意保持候场秩序。

5.评审规则。学院考察主要由学业成绩、创新实践、学生工作、答辩表现等多方面组成。

五、注意事项

1.答辩专业顺序确定。本次答辩将按照年级、专业开展答辩评选,按照班级顺序和名额分配确定答辩的各专业顺序为:

2022级:交通运输(汽车运用工程)专业、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交通工程专业、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汽车服务工程专业。

2023级:交通运输(汽车运用工程)专业、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交通工程专业、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

2024级:交通运输类。


附件1:《交通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本科生资助工作小组及学生代表及产生办法》


吉林大学交通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