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教师校外兼职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21〕159号)的有关规定,经个人申请,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现对学院教师校外兼职人员予以公示,公示地点在交通学院办公区公示栏。
公示期为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14日。如对教师校外兼职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交通学院反映。
联 系 人:肖乔云
联系电话:85095370
邮 箱:xqyun@jlu.edu.cn
吉林大学交通学院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