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09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日期:2009-08-08 点击数: 来源:

各基层团委: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周年,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投身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伟大实践,校党委宣部、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团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会联合决定,今年暑期继续开展大学生志愿者“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实践锻炼自我,用奉献回报祖国
   二、活动原则
   本次社会实践活动要按照“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工作中要做到“平时有规划,事前有培训,出发有项目,回来有报告,上报有文集,表彰有精品”。要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创新实践项目,建立实践基地,注重实践效果,打造实践品牌,推动我校社会实践工作稳步向前发展。
   三、活动内容
   各基层团委可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广泛开展理论及成就宣讲、学业辅导、医疗卫生、科技支农、文艺演出等活动。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对口开展扎实深入的服务,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整体发展。在过去社会实践活动中已经建设社会实践基地的,应结合活动主题,根据当地发展状况完善并继续开展对口服务工作,努力做到让参加活动的青年学生受到教育,让受援当地群众得到实惠。
   1.大学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周年成就调研行动。通过大学生返乡了解各地改革开放成果展览、观看建国以来当地发展的电视专题片、考察一批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和新农村建设典型、访谈一批改革开放事业见证人,深入了解自己的家乡在某一领域的变化、撰写一批高质量的实践心得和社会调研报告等方式,使大学生在实践中加深对国家发展成就的了解和认识,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2. 大学生医疗卫生服务行动。重点发挥医学及相关专业大学生志愿者的作用,组织他们为农民进行健康普查和常见病治疗,开展卫生知识宣传咨询,普及医疗卫生知识,送部分药品和医疗器械,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3.大学生支教服务行动。组织大学生深入乡村、灾区,对中小学生特别是留守少年儿童进行学业辅导,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针对部分中小学师资不足、教育水平偏低的状况,有针对性地对教师进行培训。推广普通话,指导中小学生诵读古诗文等内容,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应用。
    4.大学生科技兴农服务行动。重点发挥农业专业大学生志愿者的作用,组织他们根据农村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以举办农业知识培训班、网络信息服务、现场指导等方式,传播推广农业实用技术。
    5.大学生文化宣传服务行动。组织大学生文艺演出队,编排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到农村巡回演出,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捐建一批乡村图书站(室)。宣传科学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6.大学生灾区服务行动。要通过支教、文化下乡等种类多样的社会活动,继续认真做好地震受灾地区学生的帮扶工作,及时跟踪了解、掌握受灾学生学习、家庭情况,工作到位、关心到人。鼓励受灾地区学生,特别是学生骨干积极投身到暑期社会实践的全局工作中来,有针对性的重点开展我校当地学生的灾区志愿服务工作。
   各学院团委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开展社会考察、勤工助学、实践教学、公益劳动等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是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周年的重要形式,是引导大学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是发挥大学生人才智力优势、动员大学生参与灾后重建和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基层团委要充分认识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抓好工作落实。
   2.扩大覆盖,加强建设。各学院要引导学生以团队或个人形式广泛、深入参与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力争在今年实现全员参加。各学院组建实践团队数目应不少于本院在校本科生人数的3%(不足整数按四舍五入处理),并填写《2009年吉林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团队活动申报表》(附件1)。鼓励开展创意新颖、内容丰富的个人实践活动。要不断加强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确定定点联系单位,作为相对固定的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尤其是做好高校与灾区村或学校的共建工作,对口开展扎实深入的服务,巩固基地建设成果,推动社会实践常态化。今年暑期,各学院要建立2个以上社会实践基地,并签订相关协议。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宣传部门要把大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宣传列入计划,协调新闻单位,开辟专题、专栏,组织精干力量深入一线采访报道,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级团学组织要积极协助新闻单位做好宣传工作,通过校内报刊、网络、广播、电视和工作简报等各种宣传方式,积极主动地开展宣传工作。
   4.加强保障,注意安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师生的安全,要统一为参加实践团队的师生办理保险,确保万无一失。要提供必要的政策、师资和经费保障,保证活动有序开展。
   5.规范管理,做好总结。在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学院要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情况综述、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协议复印件、社会实践团队活动总结及至少5份个人社会实践活动总结。上交材料需有至少3张活动照片,被社会媒体报道的需上交报道文本(或视频)。参与活动的个人均要上交《吉林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情况反馈表》(附件2),作为获得社会实践学分及评审相关奖项的重要依据。学校鼓励创新型社会实践活动,对具有一定创意、社会意义较大的活动予以奖励。校团委将根据《吉林大学“先进基层团委”评选表彰办法》、《共青团吉林大学委员会基层团委工作评估体系》中关于社会实践部分对各学院进行考核。
   请各基层团委将《2009年吉林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团队活动登记表》于6月26日前填写完毕送至团委办公室,表中“编号”处请不要填写; 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志工部办公信箱:jluzgb@163.com
   联 系 人: 高岩                  联系电话:  85166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