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21〕129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促进产学研融合、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重要作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决定举办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根据《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55号)要求,现就组织参加大赛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创新引领、公平公正、高效节俭、绿色安全比赛理念,通过举办全国性博士后创新创业赛事活动,打造新时代全国性博士后创新创业赛事品牌,建设博士后创新创业的高水平交流展示平台、吸引人才开放合作的重要窗口和培养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有效渠道,激发博士后创新潜能,释放博士后创业活力,有力推动产学研融合和博士后科研成果转化,培养造就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青年科技人才后备军。
二、大赛主题
博采科技精华、创新引领未来。
三、赛事安排
(一)比赛时间。6-10月开展比赛报名和预选工作,11月中下旬开展大赛总决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总决赛地点。广东省佛山市潭洲国际会展中心。
(三)比赛项目。大赛设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赛和揭榜领题赛四个组别。创新赛、创业赛组别划分为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含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节能环保以及其他产业领域等8个专业领域进行比赛。海外(境外)赛和揭榜领题赛组别不划分专业领域。
(四)参赛要求
1.符合参赛条件的博士后或所在团队于6月1日起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大赛专区(www.chinapostdoctor.org.cn)自主报名。“所属参赛队伍”须选择“按博士后进站单位参加设站单位独立组队”,“流动站”须选择“吉林大学”。
2.创新赛、创业赛及海外(境外)赛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学校及大赛执委会参赛资格确认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揭榜领题赛参赛应征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
3.各组别参赛条件及赛事安排详见附件。
四、奖励政策
(一)创新赛和创业赛组别,对获得各专业领域前50%的项目,颁发金奖2个、银奖4个、铜奖6个,优胜奖若干。其他参赛者颁发参赛证书。
(二)海外(境外)赛组别,颁发金奖2个、银奖4个、铜奖6个,优胜奖若干。其他参赛者颁发参赛证书。
(三)揭榜领题赛组别,根据需求发布及参赛应征情况,颁发金奖、银奖、铜奖及优胜奖若干。
(四)对组织参赛的地方、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若干。
给予金奖、银奖、铜奖及优秀组织奖适当奖励。对获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国内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颁发“全国创新创业优秀博士后”证书。
五、相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博士后或相关人员参赛。
(二)各参赛代表队完成报名后,须与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联系,确认参赛资格,学校汇总参赛信息后提交大赛组委会。否则,报名视为无效。
(三)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大赛期间食宿和市内交通由执委会统一安排。
六、联系方式
大赛组织及报名的相关问题,请联系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李雪涛、申川、师小达
电 话:(0431)85151333
邮 箱:postdoc@jlu.edu.cn
附件: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条件及赛事安排.docx
人力资源处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