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系行政班子队伍建设,服务学院一流学科建设和高水平研究型学院建设,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制定交通学院系行政班子换届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系行政班子换届工作由学院系行政班子换届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学院党委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学院发展和系各项工作提升的原则;
(三)系行政班子调整未满一年的,本次可不做调整换届。
二、组织领导
本次换届工作由学院党委统一领导,学院党委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成立以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李善兴 李世武
副组长:吕 昆 周志强
成 员:刘宏飞 宫亚锋 夏立峰
三、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及职数
(一)任职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能够牢牢把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深刻领会“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性问题;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职业素养,熟悉高等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
3.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全局观念和改革创新精神,能够科学谋划,依法依规办事,团结合作;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勤勉尽责,能够全身心投入系级管理工作;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恪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追求真理,密切联系师生,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群众威信高。
(二)任职资格
1.系主任和系副主任人选应当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系主任人选应学术造诣较深,在同行领域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和学术地位;系副主任人选应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在同行领域中具有一定影响力;
3.系主任和系副主任人选应当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具备条件的系可配备1名35岁以下的优秀教师充实到系级管理队伍中,任职资格适当放宽。
(三)职数
各系设系主任1人,系副主任2人。
四、程序安排
(一)下发《交通学院系行政班子换届工作方案》;
(二)各系召开全体教工会议(具体地点各单位自行决定)。学院各系联系人主持会议,对现任系班子成员履职情况测评,同时进行新班子民主推荐;
(三)根据考核工作组反馈的考核结果、民主推荐情况,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充分酝酿讨论,并征求本人意见后,确定拟任人选;
(四)学院正式下发任命文件。
交通学院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