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转】关于开展2021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1-21 点击数: 来源:

校内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根据《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工作安排,学校组织开展2021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以下简称“派出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派出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境)外高水平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派出人员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时间须不少于12 个月,在学校从事博士后研究时间须不少于6个月,在站时间累计不少于24个月,最长不超过6年。2021年度计划资助100人,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往返旅费等。获资助人员视为学校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办理进站手续学校工作期间,由学校按有关规定发放工资待遇

二、申报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须为人事关系在我校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的2021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其中,未进站的博士毕业生需依托学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获资助后,需按有关规定办理进站手续,作为我校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申报须经流动站所在中层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含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还须人事关系所在中层单位及学校人力资源处审批。

3.申请人自主联系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并获得正式邀请。国(境)外接收单位应为世界排名前100 名的高校(以当年度最新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New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World Report为参考)、国际一流研究机构或企业。如国(境)外高校不在世界排名前100 名之内,但申报学科在国际上属优势学科,需外方接收单位和学校出具情况说明申报。

4.国(境)外接收单位须给予一定资助,承诺给予与国家资助经费对等及以上资助的优先入选。

5.申请人应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6.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英语或赴外工作国语言听、说、读、写能力。

7.专业领域。优先考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国家重大需求,关系国民经济、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

8.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及遴选

一)申报程序

申请人2月1日-415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外交流项目中选择派出项目”进行申报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二)遴选方式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专家评审,获选结果拟于5月下旬公布。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接到本通知后着力做好宣传工作,利用QQ群、微信群、定点联系导师及课题组等方式,积极组织动员优秀博士生及博士后参与申报。

2.申请人要保证材料真实、准确,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

3.“派出项目”、“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为同期评审,申请人如同时申报上述项目,申报学科须为相同学科,评审时“派出项目”优先参评,“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按本人意愿排序参评。

4.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赴国(境)外开始博士后研究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人:李雪涛  川  师小达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鼎新楼A区625室

联系电话:0431-85151333

办公邮箱:postdoc@jlu.edu.cn

 

附件: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

 

 

 

                                                                                                                       人力资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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