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9-2020年教师中期考核和2018-2020年教师任期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吉林大学教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吉林大学交通学院教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学院以系为单位组织被考核教师填写了《吉林大学教师中期考核表》、《吉林大学教师任期考核表》,并提供了相关工作业绩和成果材料的证明,报至学院办公室汇总,学院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材料的审核。现对学院被考核教师材料予以公示,公示地点在学院办公室。
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4日。如对被考核教师材料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交通学院反映。
联 系 人:肖乔云
联系电话:85095370
邮 箱:xqyun@jlu.edu.cn
吉林大学交通学院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