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按照学校《关于印发<吉林大学教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校发〔2017〕250号)、《关于印发<吉林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教师以外系列)>的通知》(校发〔2017〕249号)和《关于印发<吉林大学实验技术人员考核与激励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校发〔2017〕481号)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执行,学院组织考核人员以机关及各系为单位进行考核,学院教师考核组及年度考核实施小组根据综合表现进行评定,确定初步考核结果。
现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地点在学院办公区公示栏,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院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1月4日-2022年1月6日(共三个工作日)。
联 系 人:肖乔云
联系电话:85095370
邮 箱:xqyun@jlu.edu.cn
吉林大学交通学院
2022年0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