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招生工作安排,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开展2023年“吉林省省属高校教师培养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名单如下:
姓名 |
考生编号 |
报考专业代码 |
报考专业名称 |
宋一峰 |
1018304195 |
082301 |
道路与铁道工程 |
李佳桐 |
1018304210 |
082301 |
道路与铁道工程 |
胡文强 |
1018304237 |
082301 |
道路与铁道工程 |
郑新亮 |
1018304238 |
082301 |
道路与铁道工程 |
初凯 |
1018304259 |
082301 |
道路与铁道工程 |
考生提交材料时间截止为2023年4月6日。超出截止日期学院有权不接收提交。考生将材料送交或邮寄(限邮政或顺丰)至: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988号吉林大学交通馆233室,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431-85094771。
申请材料清单:
1.《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一份(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本人自述”栏及承诺人签名均由考生本人手写)。
2.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专家推荐书”。
3.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要求3000字左右。
4.考生(含军人)本人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
5.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6.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或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
7.在国内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http://www.cdgdc.edu.cn/)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8.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9.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10.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授权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1.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12.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论文概要)。
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存在伪造、提交虚假信息等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请考生保持手机号码畅通,具体考核方式、考核时间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咨询及申诉渠道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4771
邮 箱: wanghaosong@jlu.edu.cn
交通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