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方法,选拔优秀人才。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选拔规律,坚持学术标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全面考察,注重客观评价。在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综合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动手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坚持公正公开,维护考生权益。政策规范透明,程序公正公开,结果主动公示,监督机制健全,以人为本,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复试录取组织管理
1.成立接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指导复试小组开展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2.成立复试领导小组及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确定推免生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操作程序。
3.成立资格审查小组。确定进入复试学生名单,并对参加复试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查。
4.成立技术保障小组。确保网络远程复试所需要的软硬件条件,掌握软件操作流程,培训复试教师,开展网络复试演练,及时处理复试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5.成立监督检查小组。对复试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关系人员报考本单位的,不得参与复试、录取各环节工作。
三、拟招收推免生专业
拟招收推免生专业及名额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招收推免生人数 |
082304 |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
3 |
四、推免生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4.身体和心理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推免生申请程序
(一)提交材料
1.长期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学生证扫描件;
2.《吉林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扫描件(见附件1);
3.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扫描件;
4.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获得专利的证书、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书、外语水平考试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申请者需通过邮件将以上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报考专业-姓名)发送至wanghaosong@jlu.edu.cn。截止时间2024年10月9日中午12:00。
获得我院2024年夏令营优秀营员资格的考生,必须参与此次报名并提供相应的审核材料,文件命名:报考专业-姓名-2024优秀营员,否则视为放弃推免资格。
申请者须备注本人姓名+报考专业名称加入QQ群791576425,方便及时沟通。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及地点
原则上在10月10日组织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主要方式
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打分;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期间严禁做任何与复试考试无关的事情,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复试现场时,复试工作须暂停,待复试小组成员到齐后再进行复试工作。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包括书面记录、影音和影像记录),并妥善保存三年备查。
3.复试主要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推免生对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类别)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含推免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者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人文素养;心理健康情况。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主考教师由精通外语的教师担任。在进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时,必须保持整个测试过程评分的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
4.复试成绩及录取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复试成绩尽量取整数分值(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拟录取推免生应严格按照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网上“同意待录取”确认。
六、信息公开
1.在学院官方网站提前向社会公布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进入复试推免生名单。
2.在学院官方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名单包括推免生姓名、复试成绩、拟录取专业等信息,公示期为3天。
3.在学院网站公布咨询电话(0431-85094771),及时解答考生的咨询和质疑。
七、录取
录取工作通过系统进行,学校通过系统向复试合格推免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推免生应通过教育部推免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待录取确认”,逾期不接受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八、违规处理
对在推免生复试录取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及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 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吉林大学交通学院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