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和《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试行)》(校研院字〔2020〕77号)要求,结合吉林省、吉林大学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及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我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原则。按照国家、吉林省及我校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考生及我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要求,加强违规违纪监督检查,防范招生录取风险,确保博士招生录取工作安全。
2.坚持公平至上原则。按照教育部及我校博士招生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格考核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强监督检查,强化信息公开,确保考核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3.坚持质量为先原则。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科学制定考核方案,科学设计考核内容,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
二、选拔条件
(一)基本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二)外语水平符合以下任意一项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托福(TOEFL)考试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考试成绩达到6分及以上。
(4)GRE成绩达到300分及以上(新)。
(5)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6)WSK(PETS-5)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7)通过俄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俄语四级(CRT4)或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ТРКИ的B1及以上。
(8)通过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日语四级(CJT4)或日语能力测试(JLPT)N2及以上。
(9)在英语、日语、俄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10)在国外有1年以上(含1年)全日制学习经历(报考英语、日语、俄语语种为当地主要日用语言和授课语言)的人员,该部分人员需提供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三)学术成果要求
全面掌握本学科方向的专业基础知识,具有突出的科研、创新能力,在本学科相关领域取得较出色的科研成果。
三、工作小组及招生计划
1.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李善兴 李世武
组员:周志强 吕昆 李志慧 陈熔 梁春雨 吴文静 孙超
2.资格审核小组
组长:周志强 李志慧
组员:陈熔 梁春雨 吴文静 孙超 王浩淞
3.综合考核专家组
组长:李志慧
组员:陈熔 梁春雨 吴文静
4. 疫情防控小组
组长:吕昆
组员:周懿 魏巍 张禹维
5.招生计划及专业
专业代码、名称 |
招生人数 |
招生导师 |
备注 |
082301道路与铁道工程 |
1 |
宫亚峰 |
吉林省省属高校教师培养计划 |
082302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
1 |
陈永恒 |
|
082304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
2 |
张立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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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琳虹 |
|
四、网上报名
报考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的所有考生(包括本硕博贯通式培养生、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制”考生,不包括“直博生”),均须登陆吉林大学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zsb.jlu.edu.cn/)。网上交纳报名费人民币200元,报名费一经缴纳,均不办理退还。网报时间截止前未成功交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信息无效。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12月10日。根据生源情况及工作需要组织进行两次及以上“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
所有考生在规定报名期限内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修改。
五、“申请考核制”选拔录取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提交材料时间截止为2021年12月15日。超出截止日期学院有权不接收提交。考生将材料邮寄(限邮政或顺丰)至: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988号吉林大学交通馆 233室,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431-85094771。
1.《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一份(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本人自述”栏及承诺人签名均由考生本人手写)。
2.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专家推荐书”。
3.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要求3000字左右。
4.考生(含军人)本人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
5.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6.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或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
7.在国内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http://www.cdgdc.edu.cn/)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8.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9.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10.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授权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1.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12.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论文概要)。
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存在伪造、提交虚假信息等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小组确定资格审核标准和进入综合考核的比例,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招生单位网站对外公布。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阶段的综合考核。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请考生保持手机号码畅通,具体考核方式(远程或线下)、考核时间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试内容如下:
1.外语能力测试(30分);
2.专业基础课及能力测试(40分);
3.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30分)。
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专业基础课及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考核结果最终按百分制评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成绩、拟录取名单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天。
(四)拟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非定向就业考生,录取时须将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定向就业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其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
六、其他
1.报考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考生的录取类别须为非定向就业(吉林大学在编教职工、全日制博士专项计划考生允许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考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考生,录取时须将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定向就业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其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
2.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报考时,必须出具原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公函。
3.考生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招生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因招生计划有限,招考方式多样,考生在报考前,应和报考单位或导师取得联系,以确定报考专业或导师是否有招生计划。
5.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考博试题,不出售或办理邮购书籍等业务。
6.凡与吉林大学教职员工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考生,必须在报名表“本人自述”中填写清楚,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与考生有以上关系的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7.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解决;若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8.请考生及时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以获取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最新信息。
七、信息公开
咨询及申诉渠道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4771
吉林大学交通学院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