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吉林大学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2023年度交通学院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我校研究生。本次评定的申请人为我校2023年在籍研究生以及2022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含留学生。
二、参评成果要求
1.具体成果要求以《交通学院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细则》为准。
2.申请人须为学术业绩成果的第一完成人或除导师以外第一完成人(如有并列第一,该成果仅为唯一使用)。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须为吉林大学。
3.成果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三、申报程序
本次使用学术业绩奖学金系统进行申报和管理,网址:https://jlupy.jlu.edu.cn/ (校外申报需要使用vpn客户端登陆,vpn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nic.jlu.edu.cn/info/1093/1919.htm)。具体操作说明请见附件1。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成果证明材料(pdf电子版)。
申请同学5月13日之前完成成果申报并及时联系导师进行审核。
四、对各成果佐证材料的说明
1.SCI论文:以Web of science“核心文集”中检索到为准(http://www.webofknowledge.com),提供论文SCI检索页、论文首页,将论文检索页、论文首页放于同一个pdf文件中;
2.为统一文章级别的标准,SCI分区及社科类论文级别以https://sci.justscience.cn/查询结果为准;
3.EI论文:EI检索论文以Engineering village中检索到为准(http://www.engineeringvillage.org/),提供论文EI检索页、论文首页,将论文检索页、论文首页放于同一个pdf文件中;
4.专利:专利状态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信息为准(https://cpquery.cponline.cnipa.gov.cn/);需提供专利授权证书扫描件;
5.竞赛:将竞赛证书放于同一个pdf文件中。说明:国际级和国家级竞赛是指由国际教育组织和教育部及各部委以文件形式下达,由研究生院认定或组织实施的各项竞赛;若同一竞赛成果中,存在两名及两名以上申请者,由申请者按照排名顺序分配该项奖励对应的分值。
五、其他
1.导师审核完毕后,方可在系统打印《申请审批表》,导师签字后于5月14日下午16:00前送交至研究生办公室。
2.为方便遇到问题及时交流沟通,请所有参评2023年度学术业绩奖学金的同学加QQ群127809645,加群备注学号-姓名。
申报学术业绩奖成果信息时,学生应该本着对所申报的成果负责任的态度,务必自己核对正确后,再点击“通知导师”,一旦点击“通知导师”,则不能再修改!!
学院审核以系统内上传的佐证材料为准,务必上传完整佐证材料,停止申报后不再接收任何补充材料。
交通学院 研究生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