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评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基础学制内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本)硕博贯通式培养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
二、基本条件及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对于学术型研究生,评审标准偏重考察其科研创新能力同时必须具有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评审标准偏重考察其专业实践能力同时必须具有体现实践能力的科研或应用成果,对学术成果的评价要打破简单量化评价方式,破除“五唯”评价的相关要求,成果要以质量为先,兼顾数量,成果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当前学历期间已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如本次为再次申请国家奖学金,其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研究生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参评:违反国家法律及校规校纪,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违反考试纪律;违反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无特殊情况开学二周后仍欠缴学费(宿费)、违章用火用电、受到其它纪律处分;课程出现不及格以及开题报告、论文中期检查第一次未通过等情况。
三、评审细则
1.评选办法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向所在系自主申报,各系组成评审工作小组,择优向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推荐,博士(含求实奖学金)、硕士推荐名额不超过学校当年向学院核算的博士国家奖学金(含求实奖学金推荐)、硕士国家奖学金指标数。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召开会议,采取公开答辩的方式确定推荐人选。
2.研究生须为学术成果的第一完成人或除导师以外第一完成人(如有并列第一,该成果仅为唯一使用)。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须为吉林大学。各项评价指标计分标准如下:
(1)学术论文:
在经科技处认定的A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00分;
在经科技处认定的B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0分;
在经科技处认定的C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60分;
在经科技处认定的D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20分;
在经科技处认定的E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0分;
在中科院分区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以及《中国公路学报》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20分;
EI核心源期刊论文:10分;
EI检索国际会议论文:5分;
ISTP检索论文:2分。
备注:①论文分区以论文发表年度为准,同一学术业绩成果如果有分类重叠,以最高一档计算。
②论文认定以正式出版日期为准。
③代表性成果中开源期刊论文不超过2篇,其中同一期刊至多允许1篇,预警期刊论文不计入成果。
(2)专著: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50分。
(3)专利:
国家发明专利成果转化100万元及以上:160分;
国家发明专利成果转化50万元及以上:120分;
获授权的国际发明专利(PCT):40分;
获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20分;
获授权的国家实用新型专利:2分。
注:成果转化需与实际使用方(不含技术转移机构等)签署成果转化合同,合同中应包含专利名称或专利号,实际到学校账面金额及付款单位应与合同一致,且达到50万元及以上。
(4)软件著作权:获授权的软件著作权2分。
(5)竞赛获奖:
国际级竞赛特等奖:120分;
国际级竞赛一等奖:60分;
国际级竞赛二等奖:50分;
国家级竞赛特等奖:60分;
国家级竞赛一等奖:40分;
国家级竞赛二等奖:30分。
注:国际级和国家级竞赛是指由国际教育组织和教育部及各部委以文件形式下达,且由研究生院认定或组织实施的各项竞赛,具体竞赛目录见下表;同一竞赛成果中,参与成员按以下标准赋分:仅一名成员,赋分为总分的100%;两名成员,第一、第二名赋分为总分的60%和40%;三名成员,第一、第二、第三名赋分为总分的50%、30%和20%。如超过三名成员,第四名成员(含)后不记分。
序号 |
竞赛项目名称 |
1 |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2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3 |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
4 |
中国大学生电动方程式汽车大赛 |
5 |
中国大学生方程式汽车大赛 |
6 |
中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
7 |
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
8 |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
9 |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
10 |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
11 |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
12 |
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 |
13 |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
14 |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
15 |
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
(6)科研获奖:
国家级奖励:200分;
省部级一等奖:80分;
省部级二等奖:50分。
注:科研获奖排名以学校认可的有效排名为准。同一科研成果中,参与成员按以下标准赋分:仅一名成员,赋分为总分的100%;两名成员,第一、第二名赋分为总分的60%和40%;三名成员,第一、第二、第三名赋分为总分的50%、30%和20%。如超过三名成员,第四名成员(含)后不记分。
(7)荣誉称号及学生工作任职:
项 目 |
分值 |
备注 |
荣誉称号 |
国家级 |
10 |
不叠加,取最高分(不包括奖学金类、优秀论文奖类、科技成果奖类、刊物编辑类) |
省级 |
3 |
市级 |
2 |
校级 |
1 |
社会工作 |
研究生会主席/研究生会副主席 团委副书记/党支部书记 研究生会部长/班长 |
2 |
不叠加,取最高分 |
党支部委员/团支部书记/副班长 |
1 |
备注:同一成果,同一性质加分不重复,且在同一奖学金不同学年评定中仅使用一次。 |
四、对各成果佐证材料的说明
1.SCI论文:以Web of science“核心文集”中检索到为准(http://www.webofknowledge.com),提供论文SCI检索页、论文首页,将论文检索页、论文首页放于同一个pdf文件中;
2.为统一文章级别的标准,SCI分区及社科类论文级别以https://sci.justscience.cn/查询结果为准;
3.EI论文:EI检索论文以 Engineering village中检索到为准(http://www.engineeringvillage.org/),提供论文EI检索页、论文首页,将论文检索页、论文首页放于同一个pdf文件中;
4.专利:专利状态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网站信息为准(http://cpquery.sipo.gov.cn/);需提供专利授权证书扫描件;
五、交通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由评审委员会制定,如有异议,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
吉林大学交通学院
2024年10月12日
交通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 任:李善兴 李世武
副主任:周志强 李志慧
委 员:谭国金 孙文财 丁同强 曹 阳
孙 超 王浩松 研究生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