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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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交通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推荐与选拔工作办法

日期:2025-03-03 点击数: 来源:

根据《吉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推荐与选拔工作办法》,结合交通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选拔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硕士研究生阶段无违法违纪行为。

2. 申请人是2023年以全国统一考试或推荐免试方式进入我校学习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定向硕士研究生。

3. 申请人在硕士研究生阶段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且首修成绩合格。

4.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选拔原则

1.规范开展考核工作。严肃招生考试制度,严密工作程序,根据考生报考的学科专业进行考核,按照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坚持集体领导和集体决策,提高教育选拔考试的公信力。

2.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选拔学术水平高、作风严谨的博士生导师组成导师组,共同深入研究复试政策和评价方法,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3.坚持信息公开透明。按照依法、准确、及时、安全的信息公开要求,对招生政策、工作程序、考核结果和监督机制等全部主动公开,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院成立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推荐与选拔工作办法》,最终工作办法须经学科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成立“资格审核小组”、“命题小组”“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组织考生报名、材料审核、笔试命题、综合考核、录取等相关工作。

四、导师资格

参加硕博连读招生研究生导师须通过2025年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并具有博士招生名额。

五、选拔程序

(一)考生报名

申请人须在研究生管理系统确定所申请的博士专业及指导教师,并予以提交,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35日。

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经硕士导师、硕士阶段培养单位和博士导师系统确认同意后可参加硕博连读考核。

(二)提交相关材料

凡申请学院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考生须提交如下申请材料,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1.《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表》(系统下载)原件2份

2.《硕士研究生成绩单》原件2份,须加盖公章

3. 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出具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书》(附件1)原件1份

4. 《吉林大学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原件1份

5.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按照顺序排列上交,纸质材料送至:吉林大学南岭校区交通馆233室。

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253516:00前。

(三)资格审核

考生须参加招生单位的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申请资格和综合考核资格。

1.政治审查不合格。

2.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要求。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试内容如下:

1.外语能力测试(30分);

2.专业基础课及能力测试(40分);

3.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30分)。

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专业基础课及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考核结果最终按百分制评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拟录取审核

学院公示考生成绩及拟录名单,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在管理系统中录入成绩及结果。

六、培养方式

(一)硕博连读研究生进入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不做硕士论文,完成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及所有环节,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后直接获得博士学位。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培养过程中经培养单位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但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的,按照《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校发﹝2017341号)》规定,本人提出申请、导师和培养单位同意,经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可按硕士研究生模式培养,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及所有环节,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后可获硕士学位。

七、其他

1.研究生院将对培养单位申报的硕博连读研究生进行最终审查,经公示后无异议者确定为我校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并按吉林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履行报名手续。

2.对在推荐选拔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招生工作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行为的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将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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