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4-25 点击数: 来源:

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贯彻执行《吉林大学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要求,按照总体工作安排,现开展2022年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

    二、考核安排

    1.考核实施

    考核工作由各培养单位按照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2.考核内容

    研究生导师的基本素质和立德树人职责履职情况。

    3.考核组织

    各培养单位结合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考核实施办法。可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开展考核工作,考核可采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价、教学督导评价、研究生评价、导师自我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培养单位党委会对考核结果作出认定。

    4.考核时间

    4月25日至5月10日

    三、工作要求

    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做好落实工作,完善考核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方能参加当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等工作。

    各培养单位对考核结果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于5月11日前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及附有党委(党总支)书记签字的汇总表照片发至邮箱yjssz@jlu.edu.cn,邮件名:XX学院+导师考核;纸版报送至鼎新楼A407室,报送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联系人:马  超     联系电话:13504320326



    附件:

    1.吉林大学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试行)

    2.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考核结果汇总表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