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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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超期研究生学籍清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4-15 点击数: 来源: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提升管理水平,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校发﹝2017466号)等文件要求,本着严格管理与人文关怀有机结合的原则,拟对相关年级超期研究生进行学籍清理,结合前期摸排情况,现做如下工作安排:

一、清理范围

2008-2010级博士研究生和2012-2015级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超期研究生”)。

二、清理工作程序

1.对明确表示不能继续完成学业的超期研究生,由相关培养单位下发《退学通知书》(附件1),要确保送达研究生本人,并做好送达的记录存档工作。该部分研究生将按退学进行处理。请相关培养单位于2020515日前将《退学通知书送达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送至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并请将电子版发送至yuyao@jlu.edu.cn

2.对与培养单位或导师失去联系的超期研究生,由相关培养单位将研究生信息在本单位网站上按照模板(附件3)进行公告,公告期为90天,并通过管理系统、邮箱等发送提示信息。该部分超期研究生将按退学或放弃入学资格进行处理。请相关培养单位于2020720日前,将《学籍清理网上公告情况统计表》(附件4报送至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并请将电子版发送至yuyao@jlu.edu.cn

3. 对正在积极准备进行论文答辩的超期研究生,可以给予答辩机会。由本人提交《超期博士研究生限期答辩申请表(承诺书)》(附件5),通过导师审批、培养单位审核、研究生院复核的程序进行严格把关,最后答辩截止时间为20201231日,截止最后答辩时间不能答辩的超期研究生按退学处理。请相关培养单位于2020420日前将《超期博士研究生限期答辩申请表(承诺书)》报送至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4. 《退学通知书》可以发送纸质版文件扫描件,同时做好留痕工作。《超期博士研究生限期答辩申请表(承诺书)》一式四份,研究生本人、导师、培养单位及研究生院各留存一份。

三、工作要求

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内容,是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相关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学籍清理工作,及时将有关文件要求传达给超期研究生本人及相关导师,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工作,规范使用相关模板,既要维护好学校教学秩序,又要保障好研究生权益,切实提升管理质量与效率。对超期研究生情况掌握不明确的单位,要尽快完成核查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有效开展。对于在此项工作中出现的不作为、乱作为情况将在学校范围内进行通报。

联系人:于瑶     联系电话:85168426


  研究生院

                                          2020415



相关图片:


附件: 附件2:退学通知书送达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3:失联超期研究生公告模板.docx
附件1:超期研究生退学通知书.docx
附件4:学籍清理网上公告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5:超期博士研究生限期答辩申请表(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