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及奖励办法》(校研院字[2005]8号)的规定,现将交通学院评选吉林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将于2019年上半年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基础学制内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三、评选条件
1、博士研究生当前学历期间,曾获得研究生荣誉称号或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且有一篇以上学术论文在全国核心学术刊物或在国际重要学术杂志上发表,第一作者单位为吉林大学,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除导师外第一作者(或者有一项以上已公开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发明单位为吉林大学,本人为前三位发明者或除导师之外前三位发明者);
2、硕士研究生当前学历期间,曾获得研究生荣誉称号或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在全国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参与重要科研项目研究者优先;
3、当前学历期间,研究生社会奖学金获得者、研究生“精英杯”学术成果大奖赛获奖者、博士生学术论坛获奖者优先。
四、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
评奖名额分别占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生人数的10%计算。
经测算,2019年上半年拟答辩的基础学制内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5人,评选名额1人,符合要求学生自行上报,学院审核、评选、上报;
2019年上半年拟答辩的基础学制内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共75人,其中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专业28人,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11人,物流工程专业7人,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专业13人,道路与铁道工程专业16人。各班级按照比例等额推选上报,评选名额共8人,其中: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专业3人,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1人,物流工程专业1人,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专业1人,道路与铁道工程专业2人。
4月10日前评选结束,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可申请项目列表”“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栏进行申报。
4月15日前,学院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奖励项目审核,审核后统一打印《吉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审批表》、《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等相关表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研究生工作部。
五、奖励办法
1、优秀毕业研究生由学校统一发放荣誉证书。
2、《吉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审批表》将装入个人档案。
六、工作要求
根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中的有关规定,对于未结清有关欠款的同学,学校将取消其参加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的资格;
研究生若未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则其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结果无效。
吉林大学交通学院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