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长:周志强
领导小组及成员:韩 冰、孙 超、刘柏桥、郭运珍、武瑞一、高雨虹、杨泓雨(维权部长)
交通学院本科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学生综合成绩由“课程加权平均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净加减分”组成,即综合成绩Z=课程加权平均成绩A(百分制)×α(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权系数)+综合素质测评成绩B(百分制)×β(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权系数)+净加减分C,其中:α=80%,β=20%,-1≤C≤1,maxZ=101。
一、“课程加权平均成绩”的计算方法和成绩统计按照吉林大学教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自评、互评、组评、师评四部分成绩组成。自评为学生自我评价。互评是交通学院按照班级(或专业)为单位进行分组,组内成员之间互相评价。组评是交通学院按照班级(或专业)为单位成立组评小组(小组成员由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学生代表组成,总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设组长1人),小组成员通过召开评议会对本班级(或专业)的学生进行评价。师评是辅导员对所带学生进行评价。综合素质测评时参照《吉林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参考指标》进行评分。
三、“净加减分”是交通学院对学生学年内各类奖惩情况进行加分和减分,加分和减分最大值为1分。详情请见文件《交通学院奖学金评定净加减分实施办法》
四、附件及相关文件:
1《吉林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参考指标》
2《交通学院奖学金评定净加减分实施办法》
3《交通学院评奖评优名额分配》
吉林大学交通学院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