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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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学院2018-2019学年评奖评优名额分配

日期:2019-09-30 点击数: 来源:

根据《吉林大学本科生学年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发〔2019〕382号)《吉林大学优秀本科学生评选办法》(校发〔2019〕383号)和《吉林大学优秀本科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校发〔2019〕384号)的有关要求: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的评选比例分别为学生人数的5%、10%、15%,单项奖学金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人数的15%,校优秀学生、院优秀学生评选比例分别为学生人数的5%、10%,校优秀学生干部、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分别为学生人数的3%、5%。交通学院确定2018-2019学年评奖评优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吉林大学交通学院

2019年9月30


  • 附件【名额分配.xls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