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分项目
(一)参加大型活动
(1)参加学院迎新晚会演出人员,每人加0.03分;
(2)参加学校运动会大型舞蹈演出人员,每人加0.06分;
(3)参加学校运动会体操演出人员,每人加0.03分;
(4)参加学校运动会三路长拳演出人员,每人加0.06分;
(5)参加学校运动会方队人员,每人加0.03分;
(6)参加校运动会比赛运动员成绩取得前8名学生,每人加0.06分。排名越靠前,加分随名次递增0.03分;
(7)参加校先锋论坛辩论赛辩论队成员,每人加0.03分;
(8)参加校院系杯足球赛、篮球赛成员,每人加0.03分;
(9)学院寒暑假“五个一”活动,获奖同学每人加0.03分;
说明:学院常规活动及坐场活动均不加分。
(二)参加学术竞赛
(1)参加各类竞赛并获奖者:获得国家级竞赛一等奖加0.5分,二等奖加0.3分,三等奖加0.2分;获得省级竞赛一等奖加0.3分,二等奖加0.2分,三等奖加0.1分;获得校级竞赛获得一等奖加0.2分;二等奖加0.1分;三等奖加0.05分;
(2)发表学术论文作者为前两名、申请专利发明人为前五名,每项加0.2分;参加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项目负责人加0.2分,项目参加人加0.1分。
说明:参加多科竞赛不累计加分,按当年度最高得分加分一次。所有获奖项目及成果需提供证明、证书或刊物原件。
(三)荣获荣誉称号
(1)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获奖同学加0.7分;获得省市级荣誉称号,获奖同学加0.5分;
(2)获得校优秀学生干部、校优秀团干部、校优秀学生称号,获奖同学每人加0.3分;获得校优秀团员、院优秀学生干部、院优秀学生称号,获奖同学每人加0.1分;
(3)获得“学习状元”称号同学每人加0.1分,获得“学习标兵”称号同学每人加0.05分;
(4)获得校优秀团支部荣誉称号,班级同学每人加0.02分。
说明:以上各项荣誉称号按当年度最高得分加分一次。
(四)参加社会工作
(1)院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长,每人加0.5分;
(2)院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各部副部长,每人加0.3分;
(3)院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各部部员,每人加0.1分;
(4)班长、团支书,每人加分0.4分;副班长,每人加0.3分;班级其他班委,每人加0.1分;寝室长,每人加0.05分;
说明:担任学生干部工作必须满一年方可加相应分数,同时兼任多个职务,只取最高职务加分,不累计。
(五)其他项目
(1)通过外语六级考试加0.03分,每人只在通过学年内加分一次。
(2)其他项目加分情况,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情况研究确定。
说明:所有加分项目累计不超过1分。
二、减分项目
(1)学院通报批评处分减0.1分;
(2)警告处分减0.3分;
(3)严重警告处分减0.5分;
(4)记过处分减0.8分;
(5)留校察看处分减1分。
说明:所有减分项目累计不超过1分。
吉林大学交通学院
201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