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0年度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
实习与实验教学科 发表于2010-03-16 15:59:39 点击:254
校教字〔2010〕11号
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立项要求和《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将于2010年5月开展2010年度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 申请人要求
1. 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面向全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凡学有余力,对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或社会实践兴趣浓厚,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基本素质的学生均可参与。
2. 申请人能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自主完成方案设计、实验实施、数据处理和撰写报告等工作。
3. 申请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不超过5人),鼓励团队特别是跨学院团队申报。
4. 每个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在研项目参与人如在申报立项前结题,可以继续申请,否则不得参加此次申报。
二、项目要求
1. 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
2. 项目难易适度,可操作性强,具备完成条件。
3. 鼓励学科交叉融合的项目,学生可跨学科、跨学院联合申报。
4. 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1至2年,最长不超过3年。
5. 每个项目配备1至2名指导教师,每个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不超过2项(包括在研项目)。
三、申报时间及评审安排
1. 3月20日至4月30日,申请人准备选题工作,联系指导教师,进行项目论证并下载填写《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项目参与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2)、《项目指导教师信息统计表》(附件3)。
2. 5月4日至5月7日,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工作组”组织专家组对学生申报项目进行初评,确定推荐参评校级项目。
3. 学院将推荐参评校级项目的《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项目参与学生信息统计表》、《项目指导教师信息统计表》(上述三项一式三份)以及《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4),于5月13日前报送教务处实习与实验教学科(行政楼311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liudongyu@jlu.edu.cn。
4. 5月17日至5月21日学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进行立项评审。
附件:
1.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
2.项目参与学生信息统计表
3.项目指导教师信息统计表
4.申报项目汇总表
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领导小组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