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吉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吉林大学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补充通知》相关要求,结合《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20〕249号)有关规定,经学生个人申请、公开答辩,研究提出交通学院国家奖学金(包含追加名额)初评结果。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4日—11月8日
联系方式:0431-85094054
办公地点:吉林大学南岭校区交通馆231室
吉林大学交通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