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 2023-2024 学年吉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吉林大学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根据《吉林大 学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20〕249 号)要求, 交通学院将于近日由学院资助(奖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学院本科生资助(奖助)工作小组参加,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初评答辩环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2024 年 11月 1日(星期五)08:30-11:30
答辩顺序为:
2022 级 08:30-09:10
2023 级 09:10-10:00
2021 级 10:00-11:30
二、评审地点
答辩室:吉林大学南岭校区交通馆 241 会议室
等候室:吉林大学南岭校区交通馆 218 会议室
三、答辩评委
交通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代表
交通学院本科生资助工作小组代表及学生代表(见附件 1)
四、答辩要求
1.候场准备。参加答辩的同学需在规定时间提前 15 分钟到
达等候室签到,过时顺序自动顺延至本年级最后。
2.答辩时间。每人答辩时间 3 分钟,在 2 分 30 秒时工作人员按铃提醒,3 分钟时工作人员叫停,停止答辩。
3.答辩内容及形式。参加答辩的同学需要提前准备答辩PPT并在规定时间发送到指定邮箱,答辩现场允许携带答辩稿件。
4.其他要求。参加答辩的同学着正装,参加答辩时不允许携带电子设备,注意保持候场秩序。
5.评审规则。学院考察主要由学业成绩、创新实践、学生工作、答辩表现等多方面组成。
五、注意事项
1.答辩专业顺序确定。本次答辩将按照年级、专业开展答辩评选,按照班级顺序和名额分配确定答辩的各专业顺序为:
2021 级:交通运输(汽车运用工程)专业、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物流工程专业、交通工程专业、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汽车服务工程专业。
2022 级:交通运输(汽车运用工程)专业、交通运输(规划 与管理)专业、交通工程专业、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汽车服务工程专业。
2023 级:交通运输类。
2. 答辩资料提交。10 月 31 日 16:00 前将答辩 PPT发送至邮箱jlujiaotong@163.com。
3. 文件命名格式要求。所有需要提交电子版的材料按照以下格式进行命名:
PPT:序号+年级+专业+姓名
邮件命名: 同PPT
附件 1: 《交通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本科生资助工作小组及学生代表及产生办法》
吉林大学交通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