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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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我校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退休职工退休待遇实行社保发放的通知校人字﹝2023﹞81号校内相关人员: 根据吉林省社保局工作安排,我校退休人员临时退休待遇将从4月份起由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进行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人员范围 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退休职工。 二、发放标准 根据学校养老保险进展情况,依照相关规定,2014年9月(含)以前退休人员按目前核定的退休费进行发放;2014年10月(含)至2023年3月...202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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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位证书的通知请2022下半年申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位证的考生领取学位证书。一、领取时间及地点:请在工作时间内前往吉林大学南岭校区交通馆235领取二、领取方法:1、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2、如本人不能领取的,请委托他人领取(委托人持自己身份证原件及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需考生本人写明委托他人领取的原由并签字)。三、注意事项:由于学位证书非常重要,所以不能采取邮寄的方式,只能本人或...2023-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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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吉林大学2023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023年1号)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大学新聘教师聘用管理办法(试行)》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现就吉林大学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吉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坐落在吉林省长春市。学校始建于1946年,1960年被列为国家重点大学,1984年成为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22所大学之一,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和首批“双一流...202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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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办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位证的通知由于学校暂不允许非本校教师进出校园,所以本次学位证申报采取邮寄材料的方式进行。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988号吉林大学南岭校区交通馆姓名:肖老师联系方式:13029119383顺丰快递寄付(目前只有顺丰能入校)所有其他快递和到付件一律拒收,责任自付。 一、申办日期:2023年3月2日——2023年3月12日(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二、申请条件:1、已取得吉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2023-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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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吉林大学2023年“鼎新学者”支持计划全球招募公告校人字〔2023〕40号为吸引汇聚国内外优秀青年学者来吉林大学从事科学研究,支持青年学者进行学术探索和科研创新,培育一支发展潜力好、内生动力足、创新活力强的青年人才队伍,学校设立“鼎新学者”支持计划。现启动2023年“鼎新学者”支持计划申报选拔工作,诚挚欢迎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的优秀青年人才申报。一、支持人数2023年支持人数不超过150人。二、薪酬待遇薪酬不少于30万元/年(税前),按月发...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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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2023年度遗属困难补助复核工作的通知校人字﹝2023﹞15号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23年度遗属困难补助费的发放工作,学校决定从2023年3月1日至3月21日对已去世职工遗属享受困难补助情况进行复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单位工作人员通知本单位已去世职工享受困难补助遗属,下载《2023年吉林大学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复查表》(附件)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二、所需材料 提供遗属户口簿原件、...202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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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第5批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申报工作的通知校人字〔2023〕17 号校内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3年度)》(附件1)工作安排,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第5批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以下简称“特别资助(站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内容特别资助(站前)是为吸引新近毕业的国内外优秀博士进站,在自然科学前沿领域从事创新研究实施的资助,国家给予每人18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2023年全...202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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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调整我校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及缴纳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通知校人字〔2023〕2号校内相关人员: 根据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相关要求,自2022年9月起调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缴纳2023年全校参保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现对2023年1月工资中医疗保险扣款金额说明如下。 一、涉及扣款调整项目 医疗保险 医保扣款 医保大额 二、缴纳2023年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人员范围及标准 省医保参保的在职及退休职工,100元/年。 三、缴...202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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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调整我校教职工2023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失业险个人预扣款的通知校人字〔2023〕1号校内相关人员: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将对个人2023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失业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现将2023年1月工资中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失业险个人扣款情况说明如下: 一、涉及工资中扣款调整项目 养老保险金 职业年金 失业险1 二、缴费基数调整情况 自2023年1月起,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部分对应...202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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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学院2022年度考核初步结果的公示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学院组织本次参加年度考核人员以机关及各系为单位进行考核,学院教师考核组及年度考核实施小组根据各单位考核情况及综合表现进行评定,确定初步考核结果。现对年度考核初步结果进行公示(请查看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院反映。公示时间:2023年1月2日-2023年1月5日(共三个工作日)。联 系 人:肖乔云联系电话:85095370、13029119383邮...2023-01-02